根据县委县政府要求,决定对全县部分乡镇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修编,现征集有资质的规划编制单位参与。
一、项目名称:
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
二、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为新集镇总体规划编制及新集镇、孟兴庄镇两个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本次招标以乡镇为单位,一个乡(镇)一个标段,分为2个标段。
三、主要内容与深度要求
(一)总体要求
灌南县乡镇总体规划编制应在灌南县城市总体规划等上位规划的指导下进行,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编制办法和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相关编制方法进行。控制性详细规划按江苏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要求进行。
规划要提出乡镇域城乡一体化的发展目标、产业布局、城乡公共服务设施、生态环境保护及交通等规划。
(二)具体要求
总体规划
1、镇域规划
(1)在对各乡镇整体发展进行综合评价的基础上,以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为目标,提出镇域内镇村发展目标和战略。
(2)确定生态环境、土地和水资源、自然与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综合目标与保护要求,划定空间功能分区,并制定管制措施。
(3)确定镇域产业发展空间布局,确定规划期内城镇化发展水平、人口规模及分布。
(4)明确镇区性质、职能和规模,明确镇区建设用地标准与规划区范围。
(5)确定镇村体系布局和发展要求,确定各保留村庄人口规模、空间布局和建设标准。
(6)合理安排镇域公共设施布局。
(7)确定镇域内交通发展策略和镇域市政基础设施布局。
(8)统筹布局建设用地、农业用地(基本农田)、生态用地和其它用地的规模及分布。
(9)提出镇域防洪、消防、抗震、地质灾害、公共安全等城镇安全防灾规划。
(10)划定建设用地增长边界。
(11)确定镇域近期建设目标、内容和实施部署。
2、镇区规划
(1)提出镇区规划人口、规划范围、用地规模和建设用地范围。
(2)分析镇区职能,提出镇区发展目标。
(3)确定镇区各类建设用地的空间布局及功能分区,划定“五线”保护范围,明确控制措施。
(4)确定主要对外交通设施、主要道路交通设施布局和镇区道路系统规划,明确道路走向、红线宽度和停车场等。
(5)确定公共服务设施布局,特别要保证公益性公共设施布局。
(6)确定各乡镇文物保护内容和措施。
(7)确定镇区绿化布局和规划区内生态环境保护和优化目标。
(8)确定市政设施布局、管线走向,强调综合协调原则,注意近期建设阶段的实用性和近期发展的前瞻性。
(9)确定镇区各类防灾措施。
(10)确定镇区大气、水、声等环境保护目标和措施。
(11)确定空间发展时序,提出规划实施步骤、措施和政策建议。
(12)确定控制和引导镇区近期建设的原则和措施,提出强制性规定内容。
控制性详细规划:
符合江苏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深度要求
六、规划设计成果要求
(一)规划设计成果的内容必须符合规划设计任务书有有关要求和国家有关标准。
(二)总体规划:规划设计成果分两大类,分别为镇域规划和镇区规划,包括文本、设计图纸、附件(说明书、基础资料汇编等)及相应的电子数据成果文件。控制性详细规划分文本、图件、附件及相应的电子数据成果文件。
(三)成果形式。包含上述所有文字和图件内容的纸质成果10套。电子成果2套,格式为:文本word,图形dwg,效果图jpg。提供A0规格的宣传展板1套。成果宣传展示文件1套(Powerpoint演示文件)。
(四)设计图纸要求。总体规划:设计图纸分镇域规划和镇区规划两套图纸,镇域地形图比例为1:10000,镇区地形图比例为1:1000或1:2000。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图件分为图纸和图则,其中图则分为总图图则和地块图则,图件比例为1:1000或1:2000。
七、时间要求
2014年7月下旬设计单位进行现场调查。
2014年8月下旬完成初步方案。
2014年10月中旬完成成果论证。
2014年11月上旬修改完善形成报批成果。
五、投标人资格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通过有效年检。
2、具有国内规划设计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3、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六、投标人报名时请提供下列资料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电话。用A4纸装订成册。
1、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相应的注册执业资格。
5、其它相关资料(如业绩等)。
七、招标人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八、报名地点
灌南县规划局办公室(灌南县集中办公区住建局大楼503室)
九、报名截止时间
十、联系方法
联系单位:灌南县规划局
地 址:灌南县新安镇迎宾大道东侧集中办公区
邮 编:222500 传真: 0518-83266511
电子邮箱:gnxghj@163.com
投标书提交至:灌南县规划局办公室
注意事项:
1、投标书内容及形式必须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将视为无效。
2、投标书提交时请注意签收,提交过程中出现遗失我局概不负责。